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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盆 做一隻流芳百代的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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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日,隋風笑正在伙房外面虎虎生風的掄著把斧頭劈柴,大劉站的遠遠的跟她喊話,“小隋!丞相大人要你去前面的烏陽小道接個人!”

“劫個人?!”

“對,你趕緊去吧,丞相大人說,要是去晚了他就要放火燒柴了。這是個啥意思嘛……”操著一口地道山東話的大劉交代完之後就搔著後腦勺不明所以的走了。

徒留下愣在原地拎著斧頭糾結的隋風笑。她可是個接受過正規教育的現代好姑娘,雖說自從穿越到這個時代後,她要過飯兒坐過臺進過黑屋賣過**,但這光明正大的打劫……她還真沒試過。

(由此可見,普及普通話真的是一項偉大的發明!)

為了安全起見,隋風笑回屋拿上了瀝血劍,又溜達到烏陽小道查探了下地勢,選定了左邊夾道上的一叢茂密的草坡裡蹲著,只露出一雙賊亮賊亮的眼睛。

剛蹲了一會就聽見不遠處的拐角傳來一陣不緊不慢的馬蹄聲和腳步聲。

隋風笑分析了下敵我狀況,聽這動靜少說也得有十幾號人,而她只有一個人外加一把天天捅在鍋底裡燒火的瀝血劍。

隋大姑娘咬牙,當機立斷:撤!

剛貓著腰退了幾步,夾道對面忽然竄起一浪蓋過一浪的吆喝。

“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打此過,留下買路財!”

隋風笑立馬彎了眼,貓著腰又折了回去繼續趴著看好戲。

嘿!看來今天絕對是個打劫的黃道吉日,作為一隻初入江湖的劫匪,她覺得有必要好好觀摩一下。

夾道對面的草堆兒裡猛的竄出二十幾號手提刀劍的壯漢,一眨眼的功夫就把這十幾號人的車隊圍了個嚴嚴實實。

剛站定,眾人就在那個看似領頭大哥的帶領下,瞪著圓眼搖頭晃腦,顯出一副對肥羊十分滿意的樣子。

隋風笑忙提筆記下:作為一隻合格的劫匪,要一視同仁,不能因肥羊太肥而得瑟,也不能因肥羊太瘦而落寞,免得傷了肥羊們的自尊心。

此時被圍的肥羊們在猴急猴急的注視下不斷的抖著雙腿,各個臉色發白。

頭頂羊顱的一號大哥率先仰天大笑了幾聲。

可惜那群肥羊並不領情,一聽見這近似於敲鑼的動靜,別說人受驚,就連馬都受了驚,揚蹄長嘶起來。

“鄉親們不要怕!我是野狼幫的大哥!今天咱們能碰見就是緣分,只要你們給點見面禮,哥兒幾個也不是不講道義的人,自然會放你們走!”

隋風笑連忙把狼毫擱進嘴裡抿了幾口,提筆記下:沒話找話的時候可以先笑幾聲,以緩解與肥羊之間的尷尬氣氛;不論長的多彪悍,一定要背點文鄒鄒的句子以拉近匪民之間的關係。

這時,被肥羊團團護住的馬車上忽然掀開了轎簾兒,坐在裡面的人一時間被瞧了個清清楚楚。

轎內佈置的格外奢華,金綢覆頂,轎凳上鋪著張通體銀白的狐毛。

山賊們的口水譁啦啦的流了一地。

倒不是因為那張珍貴的狐毛,而是因為看清了狐毛上躺著的人。

一襲白色軟衫傾瀉到地上,那人姿態撩人的躺在轎凳外側,微束的長髮灑在頸邊,修長的指拖著幾近透明的腮,狐媚的雙眼逡巡了遍眾人,猛的將手裡的東西扔到了山賊大哥的面前。

原是個繡著大紅色牡丹花的錦囊,繩結一經散開,立馬從裡面滾出不少金銀首飾。

山賊大哥瞠目結舌的望著轎內的美人,彎下腰將錦囊拾了起來,目光卻一直戀戀不捨的粘在她身上。

兩隊人馬僵持了一會後,山賊大哥終於忍不住把錦囊放在鼻尖深深的嗅了一下,一臉的陶醉。

“兄弟們還愣著幹什麼?等著吟詩呢?!把這隊肥羊給我吃了!至於你……”山賊大哥擺出最為瀟灑的四十五度角姿勢指了指馬車裡面不改色的美人兒,語氣頓時變得溫柔,“跟著哥走!哥讓那幾十個婆姨把正房的位子讓給你!”

隋風笑望著這一幕,糾結了一會,終於提起狼毫把上一條《山匪守則》狠狠抹黑,另起一行寫道:少廢話,搶就是了!

那隊肥羊頓時變得驚慌失措,抄起手裡的傢伙迎敵,一時間馬聲嘵嘵,哀嚎遍野,還夾雜著土匪們的放聲大笑。

而那個嬌滴滴的美人兒始終躺在馬車裡,橫著狐眼事不關已的望著漸漸逼近的山匪。

隋風笑砸吧了下嘴,估計下面的鏡頭可能會很血腥很暴力,不適合她這個只有十五歲的未成年少女觀看,於是夾著小簿子預備走人。

就在這時,那個躺在馬車裡白玉人偶般的美人兒眼眸一轉,掃向隋風笑匿身的地方。

這一眼掃過去,隋風笑忽然哀嚎一聲,小腿兒不知道被什麼擊中,頓時就鼓起了個腫包,隋大姑娘站立不穩,仰著頭把手裡的冊子毛筆瀝血劍一齊扔到了半空,又吱哇亂叫的以腚磨地向小道上奔去。

正打的火熱的山賊肥羊們聞聲紛紛抬頭,就見高高的夾道草地上,一個張大了嘴口水橫飛的小個子男人正一邊急速下滑,一邊揮著手嚷嚷,“閃開!閃開!”

眾人趕忙避讓。

隋風笑在眾目睽睽之下,一路風馳電掣的滑到路沿兒上,然後猛的竄起來,在空中劃了個美麗的半圓,最後‘砰’的一聲以臉著地,狠狠的砸在大路中央。

一時間煙塵滾滾,本來還算平坦的烏陽小道上瞬間出現了一個人形大坑。

身強體壯的隋大姑娘哼哼唧唧了幾聲,剛要掙扎起身,就被凌空飛下來的瀝血劍不偏不倚的砸中後腦勺,當即四肢挺直,背過氣兒去。

“呦呵,老二,這招叫什麼來著?”山匪大哥看著呈‘大’字形躺在坑裡的隋風笑,轉頭問向身後只穿了半邊羊皮裸露著膀肩膀的男人。

半裸男望著她的體型,沉吟道,“這招叫,神兵天降。”

“那後半句呢?”大哥又問。

“非死即殘。”

這時,有人捧來了本散落的冊子,剛遞給一號大哥,就被狠狠的瞪了一眼。

“給老二去!老子又不識字!”

半裸男接過冊子瞄了幾眼,一字不落面無表情的大聲念了起來,“《山匪守則:論如何做一隻受肥羊愛戴的好匪》”

領頭大哥立馬橫著眼瞪向自己的兄弟,“看見沒?!老子早就說過,山匪是這世上最容易流芳百代的職業!”

半裸男附耳提醒他,“大哥,杵在那小子後腦勺上的劍好像是瀝血劍。”

領頭大哥急道,“真的?!”末了又打量幾眼把隋大姑娘的腦袋砸出個大坑,正迎風豎立的長劍,皺眉,“老二你唬我吧,這怎麼看都是根燒火棍。”

“應該沒錯,當年我跟離鬼交過手,認得這劍,後來據傳這把劍被賜給了一個皇家暗衛。”

領頭大哥雙眸一亮,二話不說振臂一呼,“瀝血劍是老子的了!老子要做流芳百代的武林盟主!”

立馬有人遲疑道,“大哥,你剛剛不是說做我們山匪最容易流芳百代嗎?”

領頭大哥手臂一僵,狠狠的瞪過去,“蠢材!老子說的是會在府衙的卷宗上流芳百代!正經爺們兒誰稀得做山匪?!”

說罷,他大步走到隋風笑身前,猛的拔起插在她後腦勺上的瀝血劍,叉著腿擎著劍迎空大喝一聲,“這劍!”

(此段請參考指環王中甘道夫大喊‘the,ring!’的情節)

隋風笑在劍被拔起的一刻,幽幽轉醒。眼見身前一個腿毛飛揚的男子正揮舞著她價值千金的寶劍,隋大姑娘差點又撅了過去。

就在領頭大哥扛著瀝血劍二五八萬的拽到美人兒馬車前,左揮揮右戳戳擺起POSE的時候,坑裡的隋風笑終於開口了。

“英雄!求求您!把那根燒火棍還給我吧!”

領頭大哥不滿的轉過頭來,抬著眼以劍指著她,“閉嘴!你當老子是不識字的笨蛋嗎?這劍鞘上明明寫著‘瀝血劍’仨字兒!”

隋大姑娘頓時張大了嘴,後仰著身子膜拜這位肯定不是笨蛋的山匪頭子。

半裸男趕忙蹭到他身邊,附耳低聲道,“大哥,那不是字。”

領頭大哥不滿了,“不是字那是什麼?”

隋風笑乾笑道,“那是小的用它燒火時不小心砸的三個坑……”

領頭大哥又橫了下手中的劍,語調頓時拔高,“廢物!你丫怎麼燒的火?!”

隋大姑娘垂下頭,十分的羞慚。

“管它是不是瀝血劍!老子拿著它是不是顯得更加英俊威武?”領頭大哥一邊說,一邊轉過身對著車內的美人繼續秀他的腿毛兒和橫肉。

“英雄!那不是根值錢的玩意兒!卻是小的最珍貴的東西。因為,因為,那是小的與一位姑娘的定情信物啊!”

領頭大哥‘嚯’的一聲轉過身,打量她,又喝,“你小子不僅長的猥瑣,連定情信物都這麼猥瑣?!”

隋大姑娘嘴角一抽,笑道,“小的是猥瑣,可贈棍的姑娘卻是個大美人,就連車內的姐姐都及不上她。”

領頭大哥聞言立馬來了精神,拿劍指著她,“快走!帶老子去找那位姑娘!”

隋風笑頓時橫了眼,徹底拜倒在他還沒見異就思遷的德行之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