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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游龍篇 144.自由者之地

“提亞德大人說的對。”白銀戰士回答。

“他現在是我的軍隊司令。”畢爾大人補充道,“老德拉克死後他便繼承了這份職權,如果我們想要解開圍繞北鎮的迷霧,那這個會議就不能沒有他。現在,如果各位沒有異議,就讓咱們開始罷。”

自由者之都

在畢爾老爺的萬千藏書中,有一本出自大學士派迪爾·卡羅之手的鉅著,名曰《紅山之後的野人》。此書寬大笨重,厚達千頁,乃是大學士盡畢生才學所作。一說起那西方谷地裡的野人,人們便會不自主地想到呼嘯的烈馬、刺耳的嚎叫、令人膽寒的彎刀以及所到之處必被洗劫一空的傳聞……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大學士在其著作中為世人展現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棄誓者國度:並非所有棄誓者都驍勇善戰。他們也有婦孺小兒,亦會生老病死。在紅山之後的谷地裡,有至少三分之二的人是不用配備武器的。據大學士保守估計,棄誓者至少應有一萬人之眾,但其中真正有能力隨巴修爾·雷德出征的實則不足四千。不能作戰的成員均有一個“下等人”的綽號,而取這個綽號的人正是巴修爾·雷德本人。“既然不能保家衛國——”巴修爾曾如是評價,“那就讓他們躲在武士之後,為我們養肥牛羊,收穫莊稼,修建溫暖的堡壘吧!”這部分人均聚集於自由者之都和四周的村落,大都是待哺孩童、羸弱婦孺、忙碌不休的工匠以及遍地農夫牧民。

而作為一個男人,格斯林?艾米洛正是他們口中的“下等人”。

“我只是個農夫,手中只拿得鋤頭,素與刀劍長矛無緣。”在被強行應徵入伍時,格斯林如是說。當時他正在酒館裡喝得爛醉,結果自然是遭到衛兵的一頓胖揍。據說他還被拉去見了巴修爾?雷德爵士,只是這“無上榮耀之事”格斯林自己卻始終沒什麼印象。結果連巴修爾爵士也認為此人無可救藥,無奈之下只好將他流放於紅谷之外。人們本以為這懦夫一定會被山中猛獸啃個乾淨,卻不想幾日之後他便在自己的草棚裡呼呼大睡。自那時起衛兵們便不再尋格斯林的麻煩,他白日或下田或偷盜,晚上便跑到酒館討些酒水大醉一番。就在大夥兒都以為這愣頭青的風趣軼事即將被畫上句號時,這懶蟲卻不知從哪裡搞來個私生子。那小兒乃是個金髮灰眼的消瘦男孩,已經到了十三四歲的年紀。人們只知道格斯林平素裡管他叫金髮奧拉夫,這名字倒也著實有趣,在古巨人語中,“奧拉夫”乃是“閃亮金子”的意思。格斯林從不對外人公開這孩子的來歷,只說他是孩子他娘的親骨肉。鄉里鄰居自然不會相信這懶漢的妄語,他們私底下都說這孩子乃是格斯林從某個風流女子那裡騙來的免費苦力。且不管這孩子是否為格斯林親生,他照顧起自己的“生父”來卻一點都不馬虎。那農夫本就懶若圈中肥豬,這下有了“兒子”更是變本加厲。他將所有事都交於奧拉夫打理

,而那男孩卻像個被下了迷藥的傻瓜般任勞任怨,毫無半點怨恨之意。

如今正值深秋,而田間地頭又有那金髮小子打理,格斯林自然整日無事可做。今日下午,他在路過集市時偷得一雙鼠皮手套,那手套委實溫暖,且柔軟無比,此刻格斯林正尋思著是將其賣掉還是留著自己用。他走在村裡的街道上,一旁有個攤主正隨口叫賣自己的貨物。那攤位上擺著草鞋、棉襖和幾床棉被,幾乎都是些過冬需要添置的物件。然而格斯林心裡明白,即使是些廉價的生活必需品,他這個窮光蛋照樣買不起。他渾身髒亂,衣不蔽體,深秋寒風宛若道道白刃般使他膚痛難忍。他盯了棉襖良久,卻不免長嘆一聲、轉身離去,就連區區攤主也敢對他惡語相加。“待我有了錢——”他一邊避開腳下的積水,一邊暗自咒罵,“我定會僱人燒了你的攤位!”這時他已離開小攤很遠,眼下正行走於某條田間小道。如今正是秋收季節,幾名婦女正在田間忙碌。她們穿梭於林立玉米杆之間,一手挎著竹簍,另一手則嫻熟的將玉米棒子收入竹筐。“那娘們兒真不賴!”格斯林盯著某位婦女的臀部看了半天,口水都滴在了鞋尖上,“假如此地沒有旁人,我定會叫她嚐嚐被強暴的滋味。”但他又何嘗不知這想法有多危險?這紅谷地雖說荒蠻,卻也容不下強搶民女的敗類。他還記得那段被流放的日子,那記憶宛若無邊陰影般籠罩著他,時刻提醒他切莫做出出格之事。於是格斯林抹掉了這個念頭,繼續沿路向前。接著他想到了自己的兒子,並不由輕聲喚了聲“金子男孩”。他此刻大概也如那妙曼婦女一樣在田間勞作吧?格斯林心想,他真是個好兒子!等奧拉夫收穫回家,他便能將糧食賣了換錢。錢是萬能的,他總這麼想。錢就是一切:食物、房屋、美酒、女色……“金子才是萬事萬物的真理!”他呢喃一聲,隨後加快了腳步。

前方又是一座村莊。小丘之上,格斯林望見幾幢木屋掩映林木之間。深秋已至,樹葉凋零,那大樹也只剩下一株株地獄鬼爪般的黑影。他沿著小徑繼續往前,枯枝落葉在他腳下應聲斷裂。農夫經過一棟房屋,濃白炊煙正從屋頂冒出來。他認得此處,乃是一間酒館,而且它的地窖裡還藏著一群新來的“金蝴蝶”呢!農夫想到這裡便心癢難耐,他停下來,望著被秋風吹得吱吱作響的酒館招牌,失落之感油然而生。這時太陽也落山了,世界瞬間變得黑暗而冰冷。他立於門外,在寒風中伸手摸摸錢袋,卻發現那裡早已空空如也。“真該死!”他暗地裡咒罵,“若是昨晚贏了就好了。”他回想起昨日的賭局。那錢可是他用奧拉夫獵來的狍子換的。他們玩的丟骰子,誰丟的大誰便能贏。“本來我能贏的!都怪魯克那混球!”他回憶著,腦子依舊能把魯克作弊的細節複製出來。但他只能無奈嘆息,“那家夥那樣強壯。”他搖搖頭,“如果我也能長那麼一身肥肉就好了……

”。這時一位俏麗佳人從視窗露出頭來,那婦人生得一雙如狐媚眼,膚白如雪,褐色長髮飄然披於雙肩。此人正是莫利亞·霍斯小姐,此處的樓鳳,同時也是格斯林朝思暮想的姑娘。她大概是恰巧經過視窗,本想欣賞那西邊的日落,不想卻望見了這骯髒落魄的臭乞丐。接著便有打手忿然而至,農夫見勢不對拔腿便跑,走時嘴裡還不斷呢喃著“我一定要操了你”之類的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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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過了多久,總之格斯林停下時天已黑透。他一路逃竄,穿過村莊旁的水杉林,又跨過了紅鸞河的一條支流,之後更是因夜色漸濃而迷了方向。他本以為那兩名打手只會嚇嚇他,卻不想那二人就如中了迷咒般窮追不捨。這一來更讓格斯林堅定了要施以報復的決心,“莫利亞,你這個小賤貨!”他邊跑邊唾罵,“待老爺我賺夠了錢,一定讓你含著我的根子唱歌給我聽!”最終他總算在自由者之都甩掉了他們,待他緩過神來,卻發現自己已經離家十多裡了。

“累死老爺我了。”眼見那二人消失在夜色之中,他終於敢從牛棚之下探出頭來。他大口喘著粗氣,喉嚨裡滿是鮮血的味道。“再跑我就要吐血啦!”他惡狠狠的敲打柵欄,卻不想手指竟被彈得生疼。接著他聽得一聲咕嚕響動,這才意識到自己早已飢腸轆轆。他從牛圈之後晃出來,抬手驅趕了嗡嗡叫的蒼蠅,隨即踏上大道,打算到城中找些吃的。

自由者之都乃是棄誓者國度的核心所在。它地處紅山以西,北有雪峰群山橫亙,西有賽伯隆古蹟阻隔,南邊則是漫無邊際的厄瓜勒荒原。方圓百里之內唯獨此地地勢低平,河流交錯,氣候自然最宜人居。現在天已全黑,最先映入格斯林眼簾的自然是遠處那一團團明亮篝火。自由者之都又名“無夜城”,因為每當夜幕降臨,人們便會燃起篝火對抗黑暗。火焰乃棄誓者之信仰,他們相信火神哈維諾就寄於火中守護眾生。在步入深紅谷地之初,巴修爾一眾曾一度陷入險境。他們缺乏食物和水,而且還不斷受到白骨部落的襲擾。那白骨部落乃是紅谷地的原住民,個頭比一般的人類要高大得多。他們可謂野蠻至極,身披獸皮,手拿巨骨製作的武器,還喜歡用石灰粉在臉上畫骷髏狀圖案。“今日擁有的一切都是火之神的恩賜!”巴修爾·雷德時常這樣說,“是他助我擊敗了白骨氏族。”是啊,格斯林聽過那個故事。傳言巴修爾爵士曾在烏鴉嶺一戰中身負重傷,他的三百鐵騎也一度銳減至區區七十人。聽說火之神就是那時下凡顯靈的。巴修爾戰後便陷入沉睡,而他則夢見自己化作了火神的使徒。“我手持燃燒雙劍,隻身殺入白骨營地,那夜火光衝天,連天邊的雲彩都被燙得發紅。”他這樣形容那個夢。待巴修爾爵士從睡夢中甦醒,方知白骨營地竟真的被大火燒了個乾淨。自那時起棄誓者便成了真正的谷地主人,而火焰之神也自然成了萬千棄誓者心中的唯一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