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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長葉林開張打劫

匆匆離了斑鳩店,到了野外,程咬金忽然想起沈厚鼓動他去落草,卻沒有說去哪裡落草?於是問道:“咱們現在要去哪裡?”沈厚這幾天早就打聽了長葉林所在,聽到他的問話說:“長葉林,那裡就是咱們的風水寶地。”為了防止州官發現他們棄家逃跑,還有要儘早趕到長葉林,他們也不敢耽擱時間。程咬金身高腿長,沈厚也慣常走路,一溜煙就跑了七八十裡,一路上緊趕慢趕終於在傍晚趕到了長葉林。

長葉林樹木繁茂,他倆人之中程咬金貢獻力氣,沈厚貢獻嘴也算分工明確。讓程咬金砍了幾棵通條筆直碗口粗的大樹,準備搭建窩棚。沈厚找了一些幹樹枝,點起大火把地上烘烤熱乎,然後在上面搭建窩棚防止潮氣。又忙亂了一個多時辰終於有了十分簡陋遮風避雨的住處,細節的打造等天明後再說。從竹林逃出來再從斑鳩店跑過來,他們也感覺很累,程咬金頭一挨枕頭就鼾聲大作。程母也習慣了兒子的鼾聲,一會也就睡著了。前幾天沈厚也不怕程咬金的鼾聲,他從來都不會被外界的什麼聲音影響。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在你是小孩兒童,尤其是嬰兒不管身邊再怎麼吵,都能睡的很香,長大後嫌東嫌西睡不著怪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睡不著失眠不是因為別人影響了你,而是你自己本身的問題,這時候越是怪別人你就會越煩躁。但是沈厚今天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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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活動量雖然很大,但是沈厚還能承受。睡不著主要是他要為他們的以後打算,程咬金肚腸寬大,心思簡單有福氣,睡得香。都說兒子隨母親,反過來從兒子的脾性也能猜到母親的性情,程母也相信他們,也睡的香。只剩下沈厚還要思考以後的路,他記得十月二十四日就是歷史上程咬金劫黃銀的日子,還有兩個多月才到那一天。這段時間正好做一些準備,首先要幫程咬金找到馬匹和兵刃,自己有沒有無所謂。沈厚記得程咬金一個人就把官兵殺得丟盔棄甲,更是追殺了十多裡地給人家要銀子,最後還報了自己的名字,結果驚魂不定的薛亮聽成了“陳達、牛金”。這次沈厚要給程咬金交代清楚,把官兵殺散,隨便追兩三裡就行了,人家已經把銀子留在了長葉林。另外就是不要報名字了,免得多生枝節。不過,這些事還不急,現在最緊迫的就是先要能在這裡捱過這幾個月。既然已經決定做響馬,攔路打劫也就不要覺得難為情。沈厚要從買路錢裡為程咬金籌措錢財,然後幫程咬金找到馬匹和八卦宣花 斧。他記得程咬金的坐騎是一匹紅色的大肚子寶馬,名字叫大肚子蟈蟈紅,和程咬金搞笑的胖大身材十分相配。那匹馬和八卦宣花 斧都是尤俊達幫他找到的,現在沈厚不想找尤俊達只能自己想辦法。還有就是程咬金雖然力氣很大,但是沒有多少武藝,在街頭和小混混爭霸沒有什麼,但是打劫黃銀卻差了不少。沈厚記得一開始是尤俊達教授程咬金斧法的,但是他怎麼也學不會,最後在夢中得到仙人傳授了伏魔三十六板斧。醒來後騎著板凳在院子裡操練,被尤俊達叫破,只記的三斧半,分別是劈腦袋、小鬼剔牙、掏耳朵還有半招削馬腿。

想到最近要解決的事,沈厚覺得有一件事比較難辦。馬匹和宣花斧有錢都能辦到,但是傳授斧法就比較難了。沈厚認為之所以仙人會在夢裡傳授程咬金斧法,肯定是覺得他有這種天分。要不然從古到今用宣花斧做兵刃的多了去,仙人為什麼不傳授給他們。而且事實上程咬金雖然只學會了三斧子半,但是也殺出了赫赫威名,絕對沒有辜負仙人的心血。想到這些,沈厚覺得首先要有人教程咬金練習斧法。這麼一來,沈厚不得不犯愁,因為他不會使宣花斧,怎麼能教程咬金啊。他也只知道附近就只有尤俊達能教程咬金斧法,但是總不能找尤俊達去吧,再說沈厚還希望程咬金能記住全部的三十六路斧法,碰到尤俊達恐怕只能學會三斧子半。又想想程咬金三斧子半都能殺的大多數猛將屁滾尿流,如果把三十六路全學完了,還不成了隋唐第一猛將。到時候,自己帶著程咬金、秦瓊、單雄信等賈家樓三十六個豪傑成就一番霸業,笑傲風流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沈厚暗暗決定 為了防止程咬金再次成為三斧子半,必須防火防盜防尤俊達!但是斧子不能不練。現在有困難要練,沒困難創造困難也要讓程咬金練斧頭。既然程咬金能用板凳做馬,那我就用樹枝給程咬金做一個斧頭。既然尤俊達費勁巴拉的也教不會程咬金斧法,那麼就由自己教他斧法。雖然自己也不會斧法,但是也沒關係,反正他也學不會也記不住也不靠這。噢,對了,如果自己現在就教會他三板斧,那是不是能夠多一道保險呢?這算不算主角光環?越想越興奮,帶著一臉傻笑沈厚進入了夢鄉。在夢裡他帶著一群小弟東征西討,橫掃宇內,建立了強大的華夏盛世。

正當沈厚在夢中橫刀立馬,大殺四方的時候,忽然被人拉下了馬背。沈厚怪叫一聲,睜開眼天已經大亮。

“二弟,有一群人正趕過來,咱們劫不劫?”程咬金幸奮的說,今天他就正式成為一員光榮的響馬了,再也不用為幾鬥米折腰,以後要大碗喝酒,大塊吃肉,論稱分金銀。

“劫!今天咱們就開張大劫(吉)。”沈厚第一次發現劫就是吉。

今天是第一次開張,沈厚覺得應該要好好地,認真加隆重地策劃一番。首先是給自己和程咬金起一個響亮的名號,這個昨晚忘記了,不過現在想也不遲,他可是二十一世紀堂堂的高中畢業生。略微一想就有了,程咬金就叫混世伏魔程咬金,自己就叫混世風流沈厚。記得有位偉人說: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自己就是風流。聽到自己叫混世伏魔程咬金,他果然更加興奮:“呆會,我就說:混世伏魔在此,快快留下買路錢!是不是就可以了。”

程咬金畢竟第一次上崗,還沒有被培訓過,說話的切口看起來不夠高大上,不過工作熱情高。都說要愛崗敬業,看到程咬金的態度,沈厚很滿意,只要態度好,其它的都不在話下。雖然沈厚也是第一次上崗,但是他知道的多,他在書上看到很多這些知識,今天就能人盡其才。於是他把“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打次路過,留下買路財。”的切口教給程咬金,一直學了十幾遍程咬金終於學會了這幾句話。主要也是時間來不及了,再學下去,那些人就要過了長葉林。

沈厚和程咬金慌慌忙忙的就要跑過去,忽然發現他們手中還沒有武器。怎麼辦?忽然看見昨天沒有捨得扔的竹竿,沈厚把竹竿遞給程咬金,自己東看西看地上還有一把砍柴的鈍斧子,也趕緊撿起來。想了想又和程咬金交換過來,畢竟人家才是用斧頭的大神,然後火燒火燎地向路口跑過去。

不知道他倆的第一次給咱們帶來什麼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