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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吃雞老者

吃雞老者,作為緊跟男主之後出現的人物,而且還與男主存在親屬關係,用現在的話說老人就是王不死的直接監護人,當然王不死也是老人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老人的身份怎可能平庸,老人曾經也是想噹噹的人物,為了吸引一些求知慾比較強的讀者,老人的身份咱們先保密,這裡我們先且不提,以後的故事會講,一手吃雞,一手玩遊戲,這絕對是資深玩家,這樣的水平也絕對是可以天天吃雞的。

張開櫻桃小口,額。好吧,還是血盆大口吧,畢竟不是偽娘,撕下一塊雞肉,閉上嘴巴,老者慢慢咀嚼,等到嚼碎,然後再輕輕嚥下,這姿勢優雅,如行雲流水,流暢之際,可見老者吃雞也是專業的,而看到老者嘴角掛笑,神采飛揚的模樣,不出意外,老者吃雞也是專業的。

待烤雞吃盡,老者拿起案几旁的毛巾,擦了擦油膩膩的大手。然後呷了一口茶,嘴中很是得意道:“傻蛋,跑這麼慢,還不懂得隱蔽,不是找死嘛”

不出意外,老者又吃上雞了。

廟不大,除了幾間外表看起來很有歷史厚重感的房子,也就沒有其他的東西,一座圍牆把小廟包圍,中間留出一片空地,估計也是佛門盛行時,方便給百姓講經說法之用。

信佛,我朝還是有傳統的,自打佛教傳入我國,就把我朝本土教派道教壓了下去,輝煌時,周圍十里八村的百姓都會到小廟裡,聽和尚講經說法,雖然自己也不咋懂老和尚說的那是什麼意思。總之自己侍奉佛祖的香火錢到位,自己心裡也就踏實了。

多災多難時,祈求佛祖保佑自己平平安安,自己平平安安時,又會感謝佛祖讓自己平平安安,人總是知道感恩的。可見,做和尚這絕對是旱澇保收很有前途很有保證的職業。怪不得,政府會管制,還要定期考察。

只是後來,人們慢慢發現,這佛祖很不靈驗,十回祈禱,十回不靈驗,慢慢的,信佛的人也就越來越少。

現在,宗教信仰慢慢的消失,各大寺院也都不好過,一些有證的出家人還好一點,有朝廷給發工資,可憐的就是那些自己剃了頭的野和尚,百姓不信佛,他們自然也就沒有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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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這小廟的前任主人,就是因為沒有經濟收入,不得不離開小廟,到更廣闊的天地去弘揚佛學,解救黎民蒼生,額,好吧,據說前任主人很不幸,下山還沒幾天,就餓死在路邊上,如他所願,塵歸塵,土歸土,西方極樂。他來了。

老者也是偶然的機會來到這裡,看到這廟宇,坐在兩山之間,理應是聚精納氣之地,老者很是喜歡,關鍵是不花錢,於是就住了下來,而且一住就是十幾年,完全把這當成自己的家,沒有人過來收房租,老者也不容他人染指,山上也沒人來,。除了那討厭的裡正,隔三差五就上山收稅,而且種類還很多,土地使用稅,空氣使用稅,等等等等等,好在老頭很窮,每一次裡正都是乘興而來敗興而歸。

老者沒有收入,就沒有錢修繕廟宇,周圍的圍牆也有些倒塌,好在有晚輩在,勤於打掃,小廟雖破,但是還算是整潔,

山下的村民也不再善良,屋頂瓦片經常丟失,老者不得不忍痛養了一條狗,雖然狗吃的不多,但也給老者本不寬裕的生活雪上加霜,負擔也更重一些,以前三餐有肉,現在只能是改為一餐。

大黃狗名曰旺財,這名字在畜生行列,也應該屬於響噹噹家喻戶曉的名字,它的名氣不亞於一些天皇巨星。屬於網紅網名。

旺財懶散的耷拉著耳朵躺在牆角,正午的太陽烘烤著地面,滾燙滾燙,旺財不得不起身,離開自己的一居室,嗯,一個石塊堆砌的小窩,也是能夠遮風避雨的,對於一畜生而言,這也算是豪宅了,旺財在牆角陰涼地重新趴下,然後再一次耷拉耳朵,一動不動,估計也是為了節約體力。

老者看了看旺財,然後一聲招呼,旺財嗖的一下飛到了老者的身邊,嗯,旺財不是天使,是沒有長翅膀的。

不用招呼,旺財就爬到桌子底下,開始吃起來,雞肉好吃,雞骨頭更好吃。對於飢一頓飽一頓的旺財而言,吃上雞骨頭就跟趕上過年似的,也算是老天的厚賜。可見投胎是個技術活,人是這樣,狗何嘗不是這樣,如果旺財是個什麼名犬,也不會因為吃上一次雞骨頭就沾沾自喜,那旺財的伙食絕對的豪華,有衣服穿,可以洗澡理髮,還會有自己單獨的房間,有玩具,還有人陪,吃的喝的也都是從外面漂洋過海運來的,一些家庭一條狗一年的開支,往往會比大明帝國普通百姓十年的生活花費還要高。當然,給它屎,狗也是會吃的。

說到投胎,就開始說到王不死了,前世的王不死活的挺苦的,經歷千辛萬苦,總算成為四有男人,可是最終,還不是帶著男人的遺憾再一次穿越。幸福生活還沒來得及享受,也可惜了自己的校花媳婦。

而今世的王不死,也幸福不到哪去,自打自己清醒過來,自己見到的唯一生物就是吃雞的老頭,在自己的印象中,這老頭還是自己的親戚--外公。當然還有桌子底下大快朵頤吃雞的大黃狗旺財。

沒有豪宅,也沒有豪車,伺候人的丫鬟更不要想,那都是痴心妄想,一穿越就是地獄模式啊,就連簡單的一日三餐都成了問題,土豆白菜,白菜土豆,就連這樣的飲食條件都是到山下裡正李保國家裡去借,不得不說裡正是好人吶,而且運氣不好,裡正大人每月不舒服那幾天,王不死也很有可能空手而歸。

王不死醒過來,據老頭交代,自己昏過去的原因,就是大中午的時候到裡正家裡偷雞,被李保國丟出來的鐵鍋,砸中腦袋昏過去了,可見王不死今生前世都跟鐵鍋八字犯衝。好在望風的旺財及時找到老頭,不然王不死凶多吉少,也不無再一次穿越的可能,王不死被救回來了,旺財也成了王不死的大恩人。

醒過來的王不死,只感覺腦中昏沉沉的,喝了那麼多的孟婆湯,前世的記憶王不死倒是還有一絲的印象,只是一時也想不起來,索性也就不想,而且今世的記憶也是有限,印象中只有小廟,還有山下的五戶村。

再說王不死的長相,眉宇之間還是跟前世有幾分相似,額,意思很簡單,還是很容易懂的,前世的王不死長得不出眾,一張大眾臉,今生也一樣,唯一不同的地方也就是現在的王不死,嘴角總是掛著一抹壞笑,總感覺這小子在準備坑人,

再說說王不死的身高,長得很大眾,但個子高也是可以吸引女孩子眼球的,只是王不死的身高也很大眾,一尺大概是三十三釐米,王不死頂多五尺多一點,也就在一米七左右徘徊,按照老人的說法,二十五長一長,三十三竄一竄,王不死今年不到二十,還是有提升的機會的。

醒了睡,睡了醒的日子,王不死感到很是幸福。可是沒過幾天,幸福就離他而去,王不死就被老頭趕下了床,再一次開始了暗無天日的生活。

六月天,正是豔陽高照之時,有才的人還會吟詩一首,仲夏金火爭,陰陽勢相奪,乾坤鼓烘爐,夸父死奔渴,嗯,這位詩人挺直白的,換一首文雅一點的,亭午鍋戈陽,龜峰縮頭不相見。

而換成王不死,王不死只能是弱弱的罵一句:“我去,真熱”。

老頭坐在房簷下,旺財趴在桌子底下,而反觀王不死,兩腳平行站好,兩腳分開與肩同寬,兩膝彎曲半蹲,兩大腿略平,腳尖內扣,五趾抓地,重心落於兩腿之間,膝部外展,與腳尖垂直,襠部撐圓,頭正,勁直,含胸,收腹,提肛,立腰,開胯,沉肩,收臀,

嗯,沒錯,這是扎馬步的動作要領,此刻王不死已經保持著動作好幾個時辰了,唯一不同的是,王不死手上也沒閒著。一隻手前伸,另一只手還握住一支筆。

桌子上是幾沓紙,當然還有幾本書,《道德經》《周易》《太上感應篇》《西升經》《南華真經》《沖虛真經》《道德玄經原旨》,嗯,沒錯,都是道教經典,估計老頭不信佛,改信教了。

大家猜得沒錯,王不死在抄書,旁邊放著的應該是已經寫完了的。看這字跡,不得不說,這一世老天依舊沒有給王不死出眾的相貌,不過這字寫的還是可以的,有時蒼勁有力,如銀鉤鐵畫,骨氣洞達,有時又如沙劃痕,惜紙吝墨。不看臉,只看字,頗有大家之風。

估計老頭也是三清的腦殘粉,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道教孤本,有些還是市面上很難買到的。

王不死已經記不清楚自己已經這樣多久了,自打自己能夠下床活動,老頭就這樣鍛鍊自己,用老頭的話說:“淬鍊自己的筋骨,就不怕裡正家的鐵鍋了”。

王不死很不理解,想要抵擋裡正家的鐵鍋,不是應該練習鐵頭功嘛,自己天天扎馬步也不對口啊,實在不行,練習金剛罩鐵布衫也成,總好過天天像個傻子一樣半蹲著。

王不死提出過很多次抗議,結果老頭很不民主,幾頓暴揍之後,王不死老實了。

今天早上天還沒有亮,王不死就被喊了起來,本想說一句,自己還在長身體,需要充足的睡眠,只是看到老頭手上的扁擔,王不死又一次閉嘴了。

就這樣王不死開始了一天的工作,到山上挑水,別人有晨練的習慣,而老者有早上洗澡的習慣,而且老頭很愛乾淨,用水量也是就很大的,一般王不死需要提二十幾桶,接著就是準備早飯,小廟裡什麼也沒有,只能是悄悄的去裡正家裡借點,今天幾根黃瓜,幾個西紅柿,明天借只雞啥的。

而今天王不死很幸運借到了一隻雞,就是老者正吃著的那個。

看著老者吞嚥的動作,王不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看到啃骨頭的旺財,王不死很想把它一腳踹開,自己添上幾口。

王不死的眼光很有侵略性,畜生的感覺尤其靈敏,感覺到王不死的意圖,旺財叼著吃剩的骨頭,迅速逃離,挖坑埋在了自己的房子內,然後又在牆角的幾處,分別埋上幾塊,這年頭狗都進化了,都知道雞蛋不能放在同一個筐裡。

當然,王不死還是有高尚情操的,和狗搶吃的,前世的王不死做過,今世的,倒還沒有嘗試過。

已經保持這個姿勢幾個時辰了,王不死已經腿腳發麻,腰也不像是自己得了,見老者玩的正開心,王不死悄悄的放下了筆,伸了伸懶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