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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沒有見義勇為(下)

翻了幾張相片,上面從來都沒有跟男生的合影,我猜想這女孩應該是單身,不過我也不奇怪,大多數漂亮的女孩都是單身,因為太漂亮的人,眼光都不會太低。

不會太低,這個門檻就已經足夠擋住太多人了,恕我直言,現在的人啊,只要不太邋遢就已經不錯了,更別提上門檻了。

而且像這女孩,一般或多或少都有點傷感憂傷文青病,多半也看不上有錢的。

她們喜歡的應該是吉他,星星之類的吧,其實我不反感文青病,但是也不太喜歡,這不太喜歡來自與某一部分人,他們眼裡所謂的文青就是旅旅遊,拍拍照,發些無病呻吟的文字,天天囔囔著酒啊故事啊,實際俗不可耐,這類人還是先去好好治病吧。

而另一部分文青則是讓我佩服的,他們勇敢的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把文青深埋在心地,努力的賺錢,因為他們懂得,要想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受約束,錢是少不了的,這是個很正確的目標,這不是拜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但在我們賺錢的時候,終歸躲不掉這俗氣的世界,而我們陷入這俗氣的世界,是為了有一天能脫離這俗氣的世界,在這時,世界觀總免不了迷茫,誤入歧途,或是堅持自己絕塵而去,多有趣。

我想我,已誤入歧途。

第二天中午,我按照昨天說的時間去那個衚衕等那個女孩,可是左等右等卻都沒有人來,我是個很沒有耐心的人,等的急了,一腳用力的踢在牆壁上。

心想自己真是****,哪有人會把拿了貴的手機還乖乖回去把原先的手機換回去的。

可我又總是覺得她會來,我看人向來準確,從來沒看錯......可是她偏沒有來。

算了,自認倒黴吧。

我準備走了,在離衚衕不遠的地方,忽然聽到幾個男人在說話。

走過去看時,是三個大漢在圍著一個女孩。

女孩被擠在角落。

能在街頭幹這種事情的,只有混混,年輕的混混,而我最討厭的兩種人裡面,第一就是混混,其實原因很簡單,混混絕對不是黑道,混混就是混混,這一點要分清。

他們的特點就是混和混,第二個念三聲,特徵是團體不大,一群混混頂多二十多個人,但是做事情極其不計後果,常年在東南街的批發市場購買砍刀和電棍,下手沒輕沒重,動不動就要跟人幹架,要知道群架是很亂的,非常容易出事。

其次他們為什麼混呢?他們不是黑道,大多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但是惡習又非常多,吸毒泡吧玩女人樣樣精通,半夜飈摩托車是常有的事。

第二討厭的人是年紀大的混混,這一類混混最可惡,他們深知年輕混混的心理,所以特別容易挑撥他們為自己做事,討債砸店之類的,萬一遇見硬茬,這些年輕混混就都完了。

從前有部電影叫古惑仔,主要講的是現在混混的義氣,我看了直想發笑,在黑道的體系或者是混混的團體中,根本就不存在義氣這種東西,從前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他們所謂的義氣,只是一起幹壞事的心安理得,想一想,一群易怒,做事不計後果的人會思考義氣的含義,一個表面關係很好的兩個人,為了一件小事覺得沒面子,為了一個女人當街火拼的人會懂義氣。

想一想,一個人只是受氣了,就拉著所謂的兄弟去打架,從來不思考他們幫自己打架會不會被連累,會不會因為對方人多被打死,這叫義氣?

而這種事情,每天都在東南街的夜市發生,你有沒有感受過正在好好上網的時候,旁邊的人被另一個突然拿刀割喉血漸到你身上的感覺,你怕不怕?

在我還沒有做小偷的時候就經歷過,我看見我旁邊的人一隻手捂著脖子,另一只手青筋暴出的亂抓,最後抓住了我的胳膊,眼睛死死的盯著我,卻發不出聲音,我想他大概是想說救我,我當時很怕,我怕的快暈眩了。

最後警察究其原因,這兩個人僅僅是因為被殺的那個人跟兇手因為口角約架,然後輸了,就趁著他不注意進來殺了他。

我很願意相信他只是一時上頭,我不敢相信一個稍微有一絲理智的人可以做出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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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看那三個人時,發現那三個人我認識,領頭的是剛得了新人王的小吳,而其他兩個是名不見經傳的混子,難道跟著小吳混了。

小吳對著擠在角落的人說:“妹子,怎麼樣,交個朋友來來”說著就要拉那女孩的手,從我的方向看只能看到那女孩拼命掙脫,卻沒有發出聲音。

這時候一個混子說:“吳哥,給這個,還怕她不跟著你”

我看到他手裡拿著的東西是最新型的毒品,歡喜丸,上癮性強,而且人只要吃上一口就會意思模糊,混混沌沌還會斷片,這特性是什麼用處就不多說了,我心想真特麼的畜生,這要是給人吃了跟毀了一個人一生沒什麼區別。

這一行管人閒事是大忌,別看電影上英雄救美挺爽快,在現實上你這麼做簡直就是自己作,不管你看到什麼都不能管,你也管不了,壞人圖的就是個幹壞事,想一想被人一管是什麼感覺,你的結果還能好嗎?

可我就是偏偏對毒品有很大的牴觸,我沒法心安理得的在看見這一幕離開,我當然不是英雄救美,也不是見義勇為,我沒有那麼高的覺悟,也沒有這麼高的素質。

我一天是小偷,一輩子都是個小偷,這揹負在我身上許久,我不是好人,要是讓人知道我做好事還不被笑掉大牙,我要給自己找個管閒事理由。

我要找小吳的事,因為他搶了我新人王的位置。

“喲!這不是小吳嗎?”我邊向他走去邊說道,又裝作剛看見他們似的看看周圍。

“沒你的事,趕緊走!”正在興頭上的小吳顯然有些不快。

“不過是個小偷,幹這種事情不太合適吧?”

“神他媽小偷,吳哥現在跟著大牛”一個混子說道。

怪不得這麼囂張,原來是跟著個角色了,大牛是這裡的16夜總會的一個經理,很有勢力,要不怎麼說新人王有機會了,這小吳第二天就出頭了。

這本該是我的機會。

而小吳出頭之後底氣也不一樣了,記得以前還跟我稱兄道弟,一出頭就直接不把我放在眼裡,果然在這行都很勢力,交淺言深氾濫。

小吳沒好氣的說道:“什麼不合適?!這女的穿成這樣來這麼偏僻的地方能是什麼好女人?!就是小騷蹄子!就是在勾引老子犯罪”

我看了一眼那女孩,那不就是被我偷的人嗎?怪不得我等那麼久沒來,原來是被截了,她今天穿著斑馬紋的短裙,沒有口袋,手裡還拿著我的手機,眼裡泛著淚光,受到侮辱也不敢還口,看上去委屈極了。

她穿的並不暴露,果然魯迅先生說人的想象力在看到女人露出胳膊就聯想到躶體,想到躶體就想到睏覺一點都沒錯。

看到這種情況,我笑了笑,一把推開一個混混,攔過那女孩,說道:“她是不是好女人不重要,但她是我的女人”

我寵溺的看了看那女孩,發現她今天洗了頭,身上有一種茉莉花的清香。

”東南飛!你特麼是不是找事!“小吳氣憤的說道。

”新人王輸給了我不服是不是,不服找地解決,別特麼掃我的興致!“

”那天還特麼裝B,結果錢都沒有我多,是不是笑話“小吳對著兩個混混說道,他們三個齊聲的嘲笑起我來,不提這個還好,一提我心裡就來氣。

怪不得老賊王和劉哥都勸我新人別著急出頭,出頭就容易被搞,看小吳這囂張的樣子我都想去弄他。

輸給這爛人,真特麼丟人。

”你在這劫我的女人,到底是誰找事“我壓著怒火說道。

”南飛,你最好想一想你今天這麼做的下場“小吳臉色一變對我威脅道。

最差的結果已來,我知道他是什麼意思,但是我決不能服軟,絕對不能。

”小吳,你別欺人太甚,要知道一條狗被逼急了會咬人,一個沒有顧及的人被逼急了可是會殺人的,你這可是再欺負我的女人“我不動聲色的說。

這下小吳被震住了,他知道就算他們三個加起來也打不過我,小吳以前跟我練過,結果被一招撂倒,差點摔成腦震盪,要是現在跟我動手,兩方都沒有好處。

”你給我等著!“小吳甩下這句話帶著其他兩個混子走了。

又得罪了一個人。

我鬆開了摟著的女孩,她把手機遞給了我,我也把她的手機遞給了她。

”謝謝“她說。

我承受不了這句謝謝,因為我根本沒有救她,我相信因果,如果我沒有偷她的東西,那麼她就不會有現在的遭遇,所以聽她說謝謝我很慚愧。

我和她找了石凳坐了一會,我從旁邊的店裡買了一瓶果汁,和一瓶啤酒。

她一杯,我一杯。

我喝的是酒,我一難過就喜歡喝酒,喝酒後的頭昏腦脹會讓自己短暫沒空去想那些煩心事,那女孩只是安靜的喝著果汁,我斜躺著看著她,才發現她的臉上紅紅的,眼中還泛著淚光,而那些紅紅的,好像一個巴掌。

怪不得她不敢出聲,小吳打了她,小吳打了女人,我心裡忽然對他無限鄙視,一個小人得志的爛人,一個人多卻連我都不敢打的人,卻帶著兩個混混打一個女人。

女人,本應該用來寵愛,尤其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

我看她看得呆了,特別是如此楚楚可憐的模樣,她對於我來說太美,美得只要我再看上兩眼就會不可自拔的愛上,也許這只是一時的衝動,隨著時間會慢慢消散。

但這一刻的衝動如此強烈。

但我不能愛上她,因為我是個小偷,在這行裡,一個人的缺點當然是越少越好,一旦我愛上了她,我就多了個缺點,一個大佬可能因為家人而心甘情願的走進仇家的陷阱,這就是缺點的危害。

但我不是怕這個,因為我是小偷,愛情如此盲目,如果我愛上她她也恰好愛上我的話,我就等於連累了一個人誤入歧途,我有自己的良知,我不能。

我在心裡苦笑,現在才覺察出一件事,一件我從未注意的事情,原來,當我誤入歧途的時候,也被剝奪了愛一個人的權利。

我不再看她,不管她有多美麗我都不再看她。

我今天壞了小吳的事,他肯定不會善罷甘休,尤其是他現在上位了,由一個新人到有了靠山,他肯定會找人冷槓我。

想讓他不找我麻煩,那就只能我先去找他麻煩,我不能坐以待斃,從小我就知道,當一個欺負你的時候,你不反抗只會被欺負的更兇,想要別人不欺負你,你就要發狠,挨了拳頭要還回去,讓人知道你不是好欺負的。

我從來不主動找人麻煩,但是這點覺悟還是要有的,在這行一個人惹了另一個人一定會被報復,如果不報復就會被預設為孬種,雖然我並不認同,但可以肯定別人認同。

小吳一定會冷槓我,為了避免自己被暗算,我就只能先出手,沒有第二種選擇。(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