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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只如初見(三)

這孩子的做法, 該怎麼說――他不動聲色的, 潛移默化卻又理所當然的,開始訓練阿狸熟悉他的口味和品味。比如糕點的味道,比如脂粉的品質, 比如衣飾的搭配。

某一天,阿狸在妝臺前, 珠翠在後面給她梳頭。她對著銀鏡打量著自己的模樣,忽然就覺得自己臉上嬰兒肥也許配上點額妝會更粉嫩討喜些, 就用指甲挑了一點胭脂。

往額頭上塗的時候, 她就在想:“我在幹什麼嗷嗷嗷!”

――她就是個吃貨,自小對化妝品就不是一般的排斥。脂粉的味道,哪怕唇角、指端沾上一點, 也嚴重干擾味覺啊有沒有!

但現在她居然想往臉上抹東西, 這是中了什麼邪啊!

然後她終於想起來,衛琅前日才跟她說, “美人痣不一定點在削尖的臉上才好看, 粉嫩圓潤的小姑娘在額心點一點紅胭脂,反而更出彩。”

如果只是這麼一句,阿狸思路也不會被他拐跑了。但類似的評論太多了,比如“加木樨花的這個更好吃,你嚐嚐”就隨手掰一塊點心給她, 阿狸一味的強硬拒絕拒絕再拒絕,他也不生氣,頂多好脾氣的把所有點心都掰一遍給她, 十分善良無辜的令阿狸要麼什麼都別吃,要麼就吃掉他掰給她的。這種情況下,你就不能不在意他的意見了。

而在妝容和衣飾上,任何一個親眼看過衛琅女裝示範的姑娘,恐怕都剋制不住想要試一試他的建議。

不然太不甘心了。

阿狸還是把胭脂點上了。

然後對著鏡子,想象了一下女裝衛琅眉心一點美人痣,含笑回望的模樣……

……果真更不甘心了。

――明明是個男孩子,還是個殺胚,怎麼就能毫無障礙的換上女裝,淺露荷風,帷紗半遮,款步下牛車?而且那一舉一動毫不矯揉造作,卻跟妝容不相衝突,反而有種灑脫清朗之美。太逆天了吧!給女孩子留條活路啊!你可是在追求人家啊(就算誰都沒當真)!

因此這一天衛琅又在她跟前晃時,阿狸忍不住就向衛琅吐槽,“你穿女裝就不會覺得很不好意思?”

異裝癖什麼的……

衛琅自信並且坦然,“明明很完美。哪裡需要不好意思?”

阿狸跪地:不是這種不好意思啦……

“就不怕讓人認出來?”

“認不出來。”衛琅依舊自信十足。然後就猶豫了一陣子,挑眉望著阿狸,“……你是怎麼認出來的?”

衛琅換了女裝來拜訪,阿狸當時確實也愣了一會兒,但幾乎就在衛琅掀開淺露帷紗的同時,她立刻就看穿了。

衛琅對此其實還是很介意的。

他從小就阿姊們當妹妹教養,換上女裝就跟按了shift鍵似的,角色切換自如,連用詞和語調都會完美調整,保證沒有半點破綻――沈田子跟他這麼熟了,還至今都想討他“妹妹”當媳婦兒呢。除了司馬煜、謝漣這兩個見過他換裝的,他從沒覺得會真有人能認出來。

但阿狸認出來了。

――她果然是不一樣的。

阿狸:……這是女主角的保有技能她會告訴他嗎?

眼瞧著衛琅又充分發揮想象力往不妙的方向理解了,阿狸趕緊打斷,“認不出來才怪吧!我自己就是女孩子,會連真假都分不出來嗎?”趕緊胡亂挑了個理由,“那麼平!”

對了,他貧乳,平胸!

――總算有個讓人揚眉吐氣的地方了。

可惜這個時代的審美就是苗條纖細,重點在腰不再胸。

衛琅對女人的理解還很孩子氣,他也沒想那麼多。

只略一回味,再貌似不經意的瞄一眼阿狸的胸口――他的教養阻止他議論相關的話題。

阿狸:她是還沒開始發育啦!跟他才不一樣!

衛琅來找阿狸當然不是為了這些瑣碎的事。

就算阿狸重生第二回了,世界也還是沿著既定的軌跡前行。

和談失敗,北燕使團離開了長安。

不久之後,北秦和北燕打仗了,北燕戰敗滅國,燕皇北逃,宗室們被俘虜到長安。

南邊桓淨病逝,謝桓、王揆開始執掌朝政。阿狸爹也從將軍幕府入朝為官。朝野上下積極備戰,等待與北秦之間的戰事開啟。

謝漣隨他的兄長去了兗州,而衛琅也打算跟阿狸四叔外出遊歷。

他是來辭行的。

這個時代通訊不便,何況衛琅是去遊歷,居無定所。他這一去只怕就要幾年不通訊息。

但衛琅並沒怎麼猶豫。

為了阿狸留下來,這種念頭在他腦中連過都沒有一過――他就算有考慮,考慮的也是怎麼讓阿狸等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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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孩子就這種性格。

他就是個殺胚、是個浪子,是個不會被別人束縛住,想做什麼立刻就會去做的人。你可以握住流水,卻握不住流風。而他就是那一道風。

他需要的姑娘要麼是提刀跟他上陣砍人或者在背後幫他搖旗吶喊的小太妹,要麼就是沒他在也一樣吃好喝好玩好,等他回來就白白胖胖、歡歡喜喜撲上去的天然呆。

當然,如果外面一個小太妹,家裡一個天然呆那就更圓滿了。

所有看到這裡想砸磚的孩子,請淡定,以上只是合理假設而非客觀陳述――衛琅他才不會為齊人之福矛盾並幸福著,因為他根本不會去想這些。他人生的樂趣太多,女人只佔很小一部分。而且他眼裡男人要娶老婆和女人要生孩子一樣,乃是一種到了某個階段就自然而然會發生的必然事件,他從不為此而謀劃或者煩惱。

呃……至少在確定人選是阿狸之前,他從不為此謀劃。

所以連著兩輩子都淪落到別人要當爹了他才開始著急的境地,是他活該。

言歸正傳,衛琅是來跟阿狸道別的,順便也還有些旁的目的。

將自己要出行的事告訴阿狸,衛琅又說,“我這一次不知道要出去多久,你有什麼話叮囑沒?”

阿狸:=__=|||又不是你阿孃,叮囑什麼啊。

“呃……一路順風。”

衛琅很滿意――他家中阿姊叮囑了還怕他忘了,特地找人列了長長一串表單給他,全是要他帶的名物特產。你們阿弟要出遠門喂!帶這麼多東西還能走動嗎!

果然還是阿狸跟他合拍。

她不羅嗦,不膽小,不誇耀,不令人生厭。很柔軟,會照料人,還會做好吃的點心。

他忽然就覺得,如果帶阿狸一起去,旅途會有更意思。

可惜她怎麼就是個女孩子。

女孩子,一旦成了別人老婆,所有好處他就都沒有份了。果然一旦用心了,再失去就會很介意。

還是得娶回家。

“我師父希望我娶你。”衛琅忽然就說出來了。

阿狸撲地……

“你又胡說!”

“真的,”衛琅往後一靠。紫藤花落盡了,滿廊長莢,風過。他眸中流光,笑意清淺,“我師父已經去找你阿爹說了。”

阿狸:……

阿狸松了口氣――她是重生的。她十分確定,她四叔跟她阿爹說的不是她和衛琅的婚事。

雖然她也不是沒有那麼一瞬間……心情複雜。

她還以為,原來不嫁給司馬煜也是很容易的。

“我四叔才不會說。”阿狸背過身去。

不管怎麼樣,衛琅連“娶”字都說出來了,不管他是不是來真的,阿狸都不能再和平時一樣於他相處了。

只是人一旦老了,對上不靠譜的小屁孩,還是忍不住想要教他們一些事。免得他們日後令和她當年一樣懵懂的姑娘,一路栽跟頭。

所以阿狸沒有轉身就走。

――衛琅這孩子太聰明了。他很清楚自己需要什麼,想要什麼。就因為太聰明,太清楚了,所以他根本連喜歡一個人的需求都沒有。

他在學,但顯然他還不明白喜歡跟想要之間有什麼區別。

否則他這麼坦率的孩子,表白的時候怎麼會用“我師父想讓我娶你”這麼被動的說法?

“你若真想娶我,就等回來後親自跟我阿爹說。別人說的,都不算。”

“我說了,你就嫁?”

“哪有這麼保準的事?”阿狸說,“連神仙都沒有有求必應的。你若不敢,最好一輩子都別說出來。這樣日後遇見了,我還能給你蒸一籠點心。”

人總是要痛一回,才會真正學會喜歡。

衛琅此刻還不明白這些道理。

但總會有一個姑娘令他明白,在他真正錯失她的時候。

昭明十六年的紛擾,便在謝漣與衛琅的遠行中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