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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捍衛正義

自從柏青從二二〇廠回來,大家關心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如何按照董事會的章程開好董事會會議。經過努力,召開董事會的條件已經具備。應聲考慮得卻更多,董事會任命總經理、確認股份轉讓後,還需要完善哪些法律手續?他真感到有些困惑,崑崙山公司的事,縣裡盯著呢,不能有絲毫的馬虎和僥倖,必須認認真真的對待。他思來想去還是希望聽聽老同學於春的意見。

他關上辦公室的門,撥動了上海誠信律師事務所的電話。於春提醒說,董事會議的合法性固然重要,但會議後的細節要把握好。一是廠、村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最好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如果今後發生訴訟,人民法院就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二是新任法人代表必須到工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更換新的營業執照,這樣才能保證合法生產經營。

“咚咚咚,咚咚咚……”門外有人敲門,應聲不想開啟,他希望一個人關在辦公室靜靜的捋捋這些問題。

“應聲書記,我是老範。”

“哦,範鄉長,對不起。”應聲打招呼的說。

“為崑崙山公司的事壓力大吧?我剛剛聽你在電話裡說公證和法人代表的事兒,有需要的話你吱一聲,我說到做到,咱倆一起扛,你不要悶在一個人肚子裡,那樣會憋壞身體的。”老範善解人意的說。

“壓力是大,只要硬著頭皮頂住,我看天塌不下來。但是我們如果不能把事情做圓滿,落下漏洞,就是沒有外來的壓力,自己也會跨下來。”應聲憂慮的說。

“這話怎麼講?”老範不解的問。

“你看啊,村裡出了四百萬,二二〇廠拍拍屁股走了,我們的脖子卻都卡在縣裡。陳杰是工商局長,他怎麼會同意法人代表變更?再說公證處他們誰願意捲到縣、村的資產爭議之中,憑什麼要得罪縣領導,來為廠、村間的轉讓合同公證。”

“應聲書記,你的壓力比我大得多,你多考慮考慮股份轉讓的大事,這兩件具體事交給我試試。”老範主動請纓的說。

“範鄉長,這兩件事更大更難,縣裡一道指令下來,哪個部門敢為崑崙山公司辦事?”

“應聲書記,是這樣的。”範鄉長說。

老範的外甥女兒小龔是縣工商局企業登記注冊股的幹部,平時就是從事企業變更登記工作。企業登記股人手不足頻繁加班,工作人員怨聲載道,小龔產假也快到期了,陳杰多次催促她去上班。

老範想讓小龔預先做好崑崙山公司變更法人代表的材料審查工作。崑崙山公司董事會是上午召開,讓她下午去工商局上班,老範和老趙帶著董事會決議去工商局與她匯合,當場變更法人代表,更換營業執照。

應聲說:“這怎麼行?你這不是坑了你外甥女小龔嗎?再說,陳杰肯定會給企業登記股下死命令,不準為崑崙山公司辦理變更登記。”

“我這個外甥女從小到大都在我家長大,一直到考上了中專才離開我家,我把她當女兒。這件事不是坑她,是讓她幫舅舅做一件為了老百姓的正義之事。當然,陳杰也可能下令不讓變更,但是她剛剛上班不知道呀,我是想讓她打個時間差。”範鄉長認真的說。

“範鄉長,為了崑崙山公司的事,真要讓你們家做犧牲了。”應聲非常感激的說。

“你不要這樣說,作為書記承受的壓力和責任我也分攤不了,具體的事就讓我多做點。另外,關於合同公證的事,就直接找縣公證處主任金誠,估計他能夠幫上忙。”範鄉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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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證可是件大事,縣裡知道了,追究下來,有可能他這個主任就保不住了。”應聲擔憂的說。

“他這個人不唯上,把名利看得很淡,只追求公平正義。不過,為了慎重起見,還是須要找他談一談。”老範介紹說。

“你安排時間,我也參加,這是求人家幫忙的事。”應聲說。

老範和金誠是縣委黨校中專班同學,黨校地址就在教育路邊。這條路雖然不長,也沒有什麼店面,平時冷冷清清,但是這裡聚集了縣城的四五所中等專業學校。

一位三十來歲的少婦向縣公安局報案,稱星期天早晨六點左右,她途經紡織學校附近,有個二十四五歲的男子,手提一隻帆布旅行包。先是突然緊緊摟住她,然後用力拽她去學校圍牆附近僻靜的地方,企圖施暴。她竭力反抗呼救,亦無濟於事。兩人拼命拉扯間,恰巧前方有位騎腳踏車的行人,她大喊:“大哥,救命!”這才倖免於害。

其時正值“嚴打”,也就是根據依法“從重從快,一網打盡”的精神,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

這是一起嚴重的強姦未遂要案,公安部門極為重視,成立了專案組,限期破案。根據受害者的回憶,畫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在教育路沿線單位張貼,可是沒有任何舉報線索。

專案組分析,犯罪分子可能隱藏在中專學校,就讓受害人到學校辨認,也無有進展。

後來把觸角伸向了縣黨校,老範組織中專班的全體同學到操場列隊,接受專案組和受害人的辨認。

當受害者走到金誠面前時停下了腳步,她對警察說:“有些像又不太像。”金誠立即被帶上了警車,並對其宿舍進行了搜查。警察欣喜的發現了一隻帆布旅行包,受害人確認,她當時看到,犯罪分子手上就是提著這只包。

案發時,金誠說他在宿舍睡覺,但沒有證人。因為週六下午同宿舍的其他同學都回了家,哪有人為他作證星期日早晨他在幹什麼呢?

警察認為金誠的體貌特徵與受害人描述的比較相像,受害者也說“有些像”。

那只帆布旅行包金城供認是自己的,而受害者也說她見到的就是這只包,這成了受害人指認的鐵證!

雖然金城反覆供述,此包已於週六下午借給了老範,次日下午才還回來的。然而,此時誰還能相信金誠的話呢?

在嚴打行動期間,公、檢、法三家是聯合辦案,共同審問,一次定刑,效率很高。金誠強姦未遂案很快被定案。

老範斷定金誠沒有作案,他去找辦案人員陳述包的來龍去脈。但辦案人員說,他自己都招供認罪了,再談論包的問題還有什麼意義?

據辦案人員介紹,最重可判金誠死刑。老範心急如焚,怎樣才能救金誠一命呢?

七十年代初中期,他曾經搞過外調證明材料,公社公安特派員吩咐他,確定犯罪事實必須要有“五何三證”,缺一不可,辦案的“五何三證”要素在他腦海中印像很深。可是當下,案發時,這只帆布旅行包明明在自己手裡,怎麼就成了金誠的犯罪物證呢?難道專案組的水平還不如七十年代的公安特派員?

老範回到老家,想讓見過他提那只包的人作證,寫一份實事求是的證明材料。

農村人沒有見過帆布旅行包,當時他提著包回家,在田裡勞動的人都像見到了西洋鏡而圍了上來看個究竟。他再回老家提起這件事時,鄰里鄉親誰不知道?他寫了一份證明材料,讓大家簽字蓋上螺印,還讓村組蓋上了公章。

他以班長的名義為金誠寫了一份申訴信,附上群眾證明材料,影印了二十來份,分別送達縣四套班子有關領導和政法委、公檢法司等有關部門,以及專案組相關人員。

金城的案件,縣裡本來是作為嚴打典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的,由於老範的執著,宣判被擱置下來。

過了兩個月,紡織學校保衛科報告,有一個剛回校的學生酷似所描述的犯罪分子。

經審訊得知,該生因母親生病請假回鄉一週,於星期日大早提著帆布旅行包準備去長途車站乘車。走出學校大門進入教育路後,他看到附近有位少婦美麗動人,頓時產生歹念。回到老家後,他惶惶不可終日,又不敢去學校,便以母親病危為由向學校去電話請了長假。後來,他打聽到,已抓了個替罪羊,這才敢回學校的。在審問中,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金城出獄後,抱住老範大哭了一場,其身心的疼痛難以言說……

從此,他立志要當一名法律工作者,一生為避免冤案和捍衛公平正義而奮鬥。全國律師資格開考,他就獲得了司法部頒發的律師資格證書。後來,他一直在律師事務所當律師。司法局為了發揮他的更大作用,硬做工作他才同意當了公證處主任。

應聲為金誠的不幸而唏噓,為他追求公平正義的精神而讚歎,他恨不能立馬會會這位公證處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