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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回黎元洪為何敢免去段祺瑞的總理職務

民國初年第一次府院之爭,相爭的兩方是總統黎元洪和總理段祺瑞,這兩人的爭鬥折射著當時中國的政治格局。在袁世凱死後,段祺瑞無論在資歷還是實力方面,都當仁不讓地成為了北洋系的代表,而黎元洪則成為了中間勢力和革命黨人比較親密的合作伙伴。以這兩個人背後的政治力量來看,實力相距是懸殊的,但是職位高低略微彌補了黎元洪實力的不足。當然僅憑這點黎元洪還是無法和段祺瑞的北洋系抗衡。

在1917年,府院之爭達到了一次高潮,爭端起於外交。此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1917年月日,美國宣佈與德國絕交,於是段祺瑞和黎元洪一致贊成對德宣戰,此時府院在此事上沒有矛盾。月日在段祺瑞的主持下,內閣會議透過了對德絕交案。次日段祺瑞率全體閣員到總統府,請黎元洪在對德絕交諮文上蓋印,但此時黎元洪卻拒絕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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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黎元洪走的是親美路線,美國對德絕交,他自然緊隨其上,而段祺瑞是親日派,美日都希望透過促使中國參戰,取得它們各自在中國的霸權,美國一旦發現中國參戰對日本的好處大於美國的好處,馬上就改變主意,不再支援中國參戰了。段祺瑞氣勢洶洶,黎元洪卻以不變應萬變,以拖延應付段總理。

段祺瑞當時不肯示弱,憑藉著軍中的威信,段祺瑞說服各省督軍和代表,一致贊成段內閣的外交政策。5月1日,內閣舉行會議,督軍團居然要求參加,軍人干政在這次會議上是徹底地體現了。當時參加內閣會議的閣員,只有可憐的個人,而軍人倒有一大半,於是宣戰案順利透過。黎元洪此時也只能屈從了。

但是黎元洪是留有後招的。本來總統已經簽署了宣戰案,國會透過應該問題不大,然而一個毀滅性的新聞,給段祺瑞以致命的一擊。英文的《京報》披露了中日秘密簽署了一億元的軍事借款,這就使得段祺瑞在國會所作關於中日之間絕無秘密外交的證詞,完全是一個謊言。

輿論大譁,藉著這個機會,一向以軟弱示人的黎元洪,突然挺直了腰桿,下令免去了段祺瑞國務總理和陸軍總長的職務。段祺瑞離京去津,並指出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總統無權撤銷總理的職務,不承認黎元洪的免職令。至此第一次府院之爭白熱化,又到了只有槍炮才能解決問題的程度。

府院之爭期間的“公民團”

黎元洪和段祺瑞之爭,在對德宣戰一事上愈演愈烈,雙方針鋒相對,誰也不肯做出讓步。黎元洪認為,“大總統有宣戰媾和的特權”,而段祺瑞則認為,“總統雖有特權,責任則在內閣。總統既不對國會負責,又可以推翻內閣的決議案,這樣的總統就像專制皇帝一樣!”因此,對德宣戰其實反映的是話語權之爭。

可是段祺瑞遇到的不僅有黎元洪的反對,還有來自國會的阻力。1917年5月日,對德宣戰案提交到國會,5月8日,國會開會討論,沒能形成統一意見。段祺瑞之所以急於參戰,是為了取得日本的貸款,好對付孫中山領導的革命力量。

為了爭權獲勝,段祺瑞效法袁世凱,僱傭社會盲流組成了一個“公民團”,假造民意,脅迫國會透過對德宣戰案。

當天,北京城突然冒出“愛國公民”、“陸海軍人代表”、“北京政學商界代表”、“北京市民”等遊行隊伍。他們約有000多人,手持白旗,從四面八方聚集到國會附近,要求國會議員透過對德宣戰的提案。當時現場的軍警並沒有驅散他們。“公民團”威嚇經過的議員,軍警也置若罔聞。“公民團”提出三個意見:

一是要求國會當天透過對德宣戰案;二是國會如果不透過宣戰案,要求解散國會;三是政府如不肯解散國會,他們將摧毀國會。總之,不透過對德宣戰,他們就會採取更激烈的手段。

雙方一致僵持到晚上9點,對德宣戰案遲遲未獲透過,有一些“公民團”成員開始發生騷亂,他們向議院內投擲磚瓦,恫嚇議員接受他們的要求。由於誤傷了來國會採訪的日本聯合通訊社記者中野,段祺瑞擔心引起外交事件,這才下令警察維持秩序,驅散“公民團”。

據說,那些搖旗吶喊的“公民”們,有一小部分是北京城裡的軍人和警察,大部分是乞丐、槓夫和失業遊民。他們都是段祺瑞花錢僱來“演戲”的。段祺瑞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但還是被穿幫了,被傳為笑柄。

當時北京的《醒華報》刊登了一封讀者來信,一個“公民團”成員揭露了事情的經過:“鄙人來京謀事未遂。前日由同鄉合肥人陸軍部秘書譚君毅甫介紹加入公民請願團,當時言定自1點鐘起,隨大家包圍議院,每點鐘給大洋5角,散時立付。並雲,將名冊造成具報總理以後,可派一差使。鄙人如時而往。站至點半始去,並被軍警擊一槍托。當晚往尋譚先生領取公費大洋4元角5分,乃譚吝而不予。今早又往索取,譚先生避而不見面,由一少年出見,大言恐嚇。並雲:此事鬧糟,總理不肯認賬,恐怕要辦兇手,囑令閉門不出,不許再提此事。鄙人忿極,為此特請登出,俾知譚之欺人手段。”(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