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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亞伯克隆比懷裡揣著一把匕首。

這是一把好匕首,對老煉金術士枯瘦的手掌來說有一定負擔,必須兩手重疊緊握刀柄才能保證它不掉落下來。正因為如此,他可以用它來從上往下扎,或者來回橫向地割斷什麼東西,但是要往前刺出去,就有些難度了。他試過反握刀柄,但是卻生怕它會從掌心的縫隙中滑落,更別提在空氣中揮舞它了。有的時候,他不小心把伊麗莎腳腕上的繩結綁得太緊,徒手解不開,就只好用這把刀來割。為了不割傷她的皮膚,他忙得滿頭大汗。

今天夜裡,亞伯克隆比帶上了匕首,是因為覺得自己也許用得著它。我今天可能要殺人,他想。他已經太老、太虛弱了,需要藉助自己不信任的武器來殺人。在年輕的時候可不是這樣。

他的長袍有兩個兜,一個右邊,一個左邊。匕首在右邊兜裡,他反覆試了好幾次,確保右手一伸進去就能摸著它。冰冷的匕首貼著肋骨,彷彿刀鋒上那銳利的惡意已經滲入皮膚。而左邊的兜裡,是十個金幣,在黑夜裡也能發出亮光的金幣。十個金幣可以讓人做很多事,對人做很多事。這些都是達莉亞給他的。自從那一次見面後,亞伯克隆比就常常想:那位夫人真是好心人。不過,如果她不是隨便就能拿出十個金幣的貴婦,估計也就不會有好心腸了。一個人要是窮了,就只能記掛著胃,沒空去理心腸。

於是,亞伯克隆比右兜裡有可以殺人的匕首,左兜裡有可以使喚人的十個金幣。他生出一股奇特的滿足感,以至於當跨出家門的時候匹克不停地吠叫,他也沒有打它,踢它。他覺得自己多出了一些重量,這重量讓他腳下步子穩當起來,眼睛也明朗起來。他甚至都有些想笑了。

夜裡很黑。亞伯克隆比不怕黑,他怕亮光。他怕黑漆漆的一片裡突然閃現出來的亮光:這種光會讓他眼前一片模糊,不敢移動身體,兩手抖索起來。它們總是突然地攫取讓亞伯克隆比非常安心地置身於其中的黑暗,揭示出他脆弱、老化的軀體。他寧願看不到自己的朽軀——雖然從年輕的時候他就想肉體的存在形式並不重要,但他仍然在不知不覺地驅動於不靈活的軀體帶給自己的挫敗感。這種讓他恐懼的光,往往就是守夜人的手提燈。

要是在往常,亞伯克隆比會儘量避開夜巡的守夜人。但今天卻不一樣。一個守夜人走過他身前,沒有說話,只是撇了他一眼,就帶著自己的光線離開了;這讓亞伯克隆比意外地很不開心。他覺得這傢伙至少應該隨便問問話,比如這麼晚了你上哪兒去之類的。為什麼要忽略我?難道因為我兜裡的金幣和匕首?一定是的。他雖然看不見我兜裡的東西,但是只要看看我的腳步子,聽聽我踏出來的聲音,就知道今天的煉金術士不一樣。錢幣和刀子,刀子和金錢,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全部,不是嗎?

在下一個守夜人經過的時候,亞伯克隆比主動打了招呼,還抬起左手,好讓兜裡的金幣能發出聲音來。咣啷,咣啷。他怎麼不看我一眼?他假裝沒聽見,一定是這樣。等我走過去以後,他一定會後悔沒停下步子,好好地聽聽我這十個金幣發出的聲音。他可得好幾個月才能掙這麼多呢,怎麼可能不動心?不過我警告你,就算動心了也別想打我的主意,因為在隔著金幣只有一寸的地方,就是我的刀子。它可以切開你的皮膚,挑出你的血管,把你浸成紅色,紅色,發黑的紅色。所以別想打我的主意。

可我不是愛財,亞伯克隆比咽了咽口水。我只是需要金幣為我做一些事。感謝老天爺讓我懷裡揣著它們,感謝美麗的達莉亞夫人……

於是,在到達目的地——一座小酒館之前,亞伯克隆比已經有了一年以來最好的心情。這心情在他看到酒館裡坐著的圖納德斯之時,稍微打了個咯兒。

這間小館子,正是圖納德斯這類人喜歡光顧的地方,也就是說,不能放心地讓金幣發出響聲的地方。亞伯克隆比左手探進兜裡,死死地捏住金幣,連袍子表面都繃得緊緊的。有幾雙眼睛看了看他,但很快失去了興趣。在亞伯克隆比的意念裡,這些人在想:只不過是那個老瘋子。

亞伯克隆比走到圖納德斯身前。

“我……來了。”

圖納德斯抬頭盯著他,過了好幾秒才說:“坐,坐。”

老頭兒坐下來,看了看圖納德斯面前放的一杯酒。酒面映出了天花板上一根橫樑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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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喝酒,”他說。

圖納德斯低著頭,把眼球朝上轉,讓眼簾的陰影遮蓋住大部分眼瞳,就這樣看著老頭。

“那個……帶來了嗎?”亞伯克隆比說。

圖納德斯拿出一個小瓶子,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捏著,搖了搖。

“別搖。”

“你緊張什麼?”圖納德斯說。“又不會溢位來。”

“噢……是不會。”

“它就是你想要的東西。”

圖納德斯把瓶子擱在桌子上,用食指按住上方,繼續搖晃著,讓瓶底和桌面保持著六十度左右的角度。

“你還在等什麼,快掏錢。”他說。

“可是……在這個地方?”

“有什麼好怕的?你可是坐在圖納德斯的前面。”

“喔。”亞伯克隆比一把抓住金幣,掌心一陣刺痛。他把它們掏出來,就像從海底打撈附滿海草和魚卵的座鐘一般困難;隨後再鬆開手指,看著它們一枚一枚地落在桌面上,彷彿粘上了掌心的血肉一同淌落,而那清脆的碰撞聲也成了用鋸子割斷骨頭的嘶嚎。

圖納德斯只看了一眼金幣,就重新盯著亞伯克隆比。

“只有八枚。”

“還有,還有。”

老頭把剩餘的兩枚一同擺上桌面,圖納德斯便一揮手將它們都收攏過去。

“說好的,十枚。你可以點點。”

“我可不是瞎子。”

“那麼,”亞伯克隆比看著在圖納德斯指下不斷晃盪的小瓶子,“這個,我要拿走了。”

圖納德斯的手指停住了。

“你有什麼資格拿走這玩意?”

“不是說好的嗎?只要付清十個金幣……”

“十個金幣只是你過去欠下的賬,”圖納德斯把小瓶子收回去,“要買這玩意,你得另外付錢。”

“說好不是這樣的。”

“你也知道我做的是風險大的生意。商品行情每天都在變。最近有個加基森來的人找我訂了一大批這玩意,聽他說整個卡利姆多都缺貨,行情看漲啦。現在十個金幣只夠還你過去的債。”

“你……”亞伯克隆比的右眼皮抖了一下。“我還得付多少?”

“不多,再給五個金幣就好。你可以拿到這三十毫升,而且我附贈注射器一個。”

“我現在拿不出啊。”

“那就沒什麼好談的了。”圖納德斯似乎要站起來。

“等等,我不還以前的債。我就買這一瓶,不要注射器了,你退給我五個金幣。”

“等你有錢了再來找我。”

“不,不!我不用你退五個金幣了,十個,十個你全拿走,只要給我這一瓶東西就好。以前的債,我以後再還你。我現在真的很需要它,”他的聲音發著抖,就像大雪重壓的一截樹枝,在冷風吹襲之下不停搖擺。“求你了。”

“蠢老頭兒,還以為你活了六十多年終於知道什麼叫欠債還錢了。早先看你是同鎮人,我才讓你賒賬,但是沒想到一欠就是這麼多年。我不準你再來攪亂我的生意了,所以現在先把和你過去的雜務都兩清,以後不管什麼我們都明著算。現在你以前的欠債已經到帳,要想繼續和我做生意,就得再拿現金。就這樣。你沒有錢了?再見。”

圖納德斯轉過身。他把瓶子收進衣兜。

“求求你,”亞伯克隆比說,“求求你。”

圖納德斯走出了酒店。

亞伯克隆比站了發一小會兒的呆,隨後跟上去,和他保持著二十步左右的距離。

“我一定得拿到藥劑,”他說,“就差這一件東西了。”

“那就付錢。”圖納德斯頭也不回地說。“別跟著我。”

老煉金術士盯著眼前這男人的背影,右手握緊了匕首。我試過很多次,就這樣肘部使勁一抽,就可以把匕首拿出來了。然後用兩隻手握住,往前跑幾步,刺他。刺他的脊背。這個可惡的,狡詐的,下流的男人,沒有資格這樣對待我。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他愚蠢的行徑毀掉我偉大的研究。只要跑幾步,刺上去就好,我的手很有力氣,刀也這麼利,一定能刺進他的身體。到時候是死是活,我就不管了。我知道他把藥和十個金幣放在哪裡,我得取回來。它們都是我的東西,我今天夜裡帶出門的東西。圖納德斯,你這個不得好死的惡棍。我要……

他拔出了匕首。

他正想往前刺,手一抖,匕首掉落在了石板路上。

清晰的碰撞聲把亞伯克隆比嚇得後退了一步,圖納德斯也轉過身,看見了匕首。

“你……你竟然想動手?老骨頭,你也不怕刺到自己?”

他朝亞伯克隆比走過來。老人感覺到,他是要奪刀。圖納德斯很憤怒,他一定會把刀搶走。就算他不來殺我,肯定也不會再和我做交易了。

我該怎麼做,我該怎麼做。伊麗莎,告訴我,我該怎麼做。

就在這時候,一個黑影從路邊的樹叢裡躥了出來。亞伯克隆比看見黑影撞了一下圖納德斯就跑開了,而圖納德斯發出沉悶的叫喚,倒在地上。

老煉金術士在原地佔了一會兒,才走上去,蹲下來。圖納德斯俯臥在地上,腹下流出黑色的血。他在含糊地呻吟著。

“老,老頭,”他說,“幫我叫人。那狗娘養的要殺我。”

一陣寒冷的夜風從樹葉縫隙間掠過。亞伯克隆比打了個抖索。隨後,他從圖納德斯的身上摸出小藥瓶和金幣,裝回自己的兜裡,起身離開。

“你回來,老頭。”圖納德斯說。“你要去哪……。”

亞伯克隆比繼續走著。在回家的路上,他儘量避過守夜人和他們的手提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