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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大戰前夕(下)

“您要告訴我什麼呢?大靈。”瘋馬喃喃道,他撿起繩子,放到一邊,然後一粒粒地揀尋珠子,把它們放在一個陶罐裡。

就在這個時候,希利斯掀開了牛皮帳篷的門,他坐在瘋馬身前,告訴瘋馬說,他已經委託索克籌集到了足夠的槍支,子彈和火藥,瘋馬則告訴他,紅雲,以及那時在聖山上參與了“獵首”的印第安人,都已經回到了部落,他們帶回的訊息令人擔憂,畢竟有遠見的可不只是紅雲一個,每個被迫離開故土的印第安人都知道白人有多麼貪婪,多麼喜歡金子,他最近已經接待了很多個使者,無一例外,都是在探詢瘋馬對此事的意見與想法的。

“仍然有些人想要談判。”瘋馬說:“但我認為,我們所要迎接的只有戰爭,或是死亡。”他用大拇指按緊菸斗裡的菸絲:“巨狼,我說的不是平常的死亡,而是緩慢的,無形的,一步步的,我們的軀體或許還在,但我們的精神必然無法倖免。”

希利斯懂得他的意思,或許比瘋馬知道的更多,因為他已經知道這場戰爭正由神明們操控著,就如曾經的特洛伊,眾神注視著這裡,白人們信奉的神,與印第安人們的大靈。

瘋馬注意到希利斯像是要說什麼,但最後還是沒能發出聲音:“我知道你要說些什麼,”瘋馬說:“我們會獲得勝利,但也會死。”

他說完,就站了起來,開啟了一個箱子,從裡面碰出一頂漂亮的羽冠,羽冠的羽毛從瘋馬的手臂上溢位,一直垂到地上,從羽冠的兩側,伸出了兩隻黑色的牛角,白人們只知道印第安人喜歡將鳥兒的羽毛做裝飾,卻不知道羽冠事實上有很多種類,像是那種能夠一直從頭部垂到膝蓋的羽冠通常只屬於酋長或是祭司,而他們也只在最隆重的時候佩戴,戰士們的羽冠時常與他們殺死的敵人數量有關(也有如希利斯這樣不愛誇耀自己,只簡單地插著一根羽毛的人),但若是有人佩戴著裝有野牛角的羽冠,那麼只能說是他是公認的最英勇的人。

“這是我父親留給我的。”瘋馬說:“現在我要把它給你。”

希利斯,巨狼可以說是有這個資格的,他已經參與了許多次戰役,雖然他並不經常留下戰利品(頭皮),但誰都知道他就是一柄鋒利的短斧,一根迅疾的箭矢,部落裡的年輕人信服地呼喊著巨狼,而他的敵人又是恐懼,又是憎恨地稱他為白鬼,這兩個名字都可以說是一種褒獎,於是希利斯毫不猶豫地伸手接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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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要和我一起去見苦膽。”瘋馬說。

苦膽也是一個酋長,他的部落人數與瘋馬相近,但戰士要更少一些,他比瘋馬年輕,但比希利斯年長,他一眼就看到了跟隨在瘋馬身邊的白皮膚戰士——雖然對方身上沒有一點白人的痕跡,他帶著野牛角羽冠,面孔與赤裸的上半身都繪製著鮮豔的圖騰,穿著野牛皮的襠布,腰帶上掛著長腿套,他有著一雙黑色的眼睛,與黑色的頭髮,這點很像是印第安人,於是苦膽就懷疑他可能有個印第安人父親或是印第安人母親,這種事情在近些年很常見,有些時候是因為印第安女人受到了侮辱,有時候是印第安人帶走了白人的妻子和女兒,還有一些白人的孩子在失去了親人後被印第安人收養,長大後與印第安人結了婚。

他們將瘋馬與希利斯一起迎接到一個巨大的棚屋裡,棚屋裡還有駝峰、公狗、烏鴉王等部落首領與他們認為有資格參與這場會議的人。

希利斯一進到帳篷裡,就聞到了濃郁的血腥味,與不喜歡誇耀的瘋馬不同,有幾位酋長和勇士很喜歡將自己的戰利品掛在武器或是腰間,那都是一些還很新鮮的頭皮,還有更多的堆放在箱子裡,箱子和其他東西被擺在眾人中間,在菸草的煙霧與昏暗的光線中,其中的碎石與沙礫仍然在閃爍著動人的金光。

“這是白人的東西。”瘋馬說。

是的,都是白人的東西,錘子、鐵鍬、鎬、木樁(用來打在地裡固定帳篷)、長獵刀……S形狀的鉤子,用來勾住架子上的水壺,搪瓷的水杯、盤子……如果說這些還只是一些普通的用品,那麼不同孔目的篩網、水銀、鹼水,就都是為了得到金子才會有的東西了——印第安人們從那些白人那裡得來的金子,一些還只是粗陋的礦石,一些已經變成了細密的沙子,閃閃發光的沙子,被裝在玻璃瓶裡,裡面的金子最大的都有筆尖那麼大,熠熠生輝。

“白人越來越多了。”從聖山離開沒多久的苦膽說,“你們發現白人的時候,有多少人?”

這句話是對著希利斯問的。“三十五人。”希利斯回答說。

“我離開的時候有三百五十人。”苦膽說。

“他們都已經死了嗎?”公狗問。

“他們還會來的。”苦膽說:“三百五十人,三千五百人,或是三萬人,他們會蜂擁而來,佔據聖山的每一個角落,他們會爆開山體,挖掘石頭,阻隔水流,然後在河床裡篩來篩去尋找金子。”

“我們可以殺掉他們,剝掉他們的頭皮。”他們之中最年輕的烏鴉王說。

“我們已經這樣做了,但沒用,”苦膽抽了一口菸斗:“金子對白人來說,比性命更重要。”

“那麼難道我們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他們毀掉我們的聖山?”駝峰問:“和那些膽小鬼那樣,將自己的母親賣給白人?”

“你說呢,瘋馬?”他又轉向了瘋馬。

“會有一場戰爭。”瘋馬說。

“我們贏,還是白人贏?”

“我們。”

這句話讓在場的人都露出了笑容,只有瘋馬與希利斯絲毫不曾動容:“我們會贏,”瘋馬說:“但然後呢?”

“然後?”

“我們可以殺死三千個敵人,但白人還有更多的人,他們的軍隊可以得到源源不斷的補充,”瘋馬說,“而我們……我們的戰士死去,十五年後才能有另一個強壯的男孩來取代他,我們現在有五千個士兵,戰爭後我們可能會失去其中的五分之一,白人也許會失去其中的三分之一,但他們只要有十幾天,就能從別的地方調來一萬個士兵,而我們卻仍然只有四千人。”

他環顧四周:“這就是我要說的,諸位,我們會有一場勝利,但最後白人會得到所有他們想要的,戰士的犧牲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毫無意義——因為結局是不可改變的。”

現在,”他說:“你們還要戰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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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卡斯特得到了一個新的任務,他將率領著五百人的遠征軍,護送著兩位地質學家到布拉克山去,確定那裡確實有著可開採的金礦。

“那裡是印第安人的聖山,按照1868年我們與印第安人所訂定的拉勒米堡條約,我們不被允許進入那裡。”他的直屬長官這樣說,“所以如果確定了那裡確實有金脈,”他說:“政府會先於印第安人商議,看看是不是能夠買下布拉克山。”

“如果不能呢?”喬治問,他是個狂妄而又大膽的人物,所以他的長官也就習以為常地回答說:“戰爭。”

喬治笑了,他知道他的祈禱已經得到了回應,他在離開前又一次祭祀了瑪爾斯,請他一如既往地庇護自己,並且保佑自己獲得勝利,他在離開的時候,他的妻子伊麗莎白來送他,還有其他軍官與士兵的妻子和孩子——孩子們將手絹系在木棍上,裝作旗幟扛在肩膀上,敲著鐵皮鼓為自己伴奏,他們危險地在馬腿間鑽來鑽去,直到他們的母親把他們拉出來為止。

在喬治.卡斯特的隊伍裡,除了白人,還有黑人與印第安人,那些黑人們雖然已經獲得了解放,但在軍隊中仍然受到隱形的歧視,印第安人則要更低一等,他們永遠無法獲得白人的信任,而且他們的同族只要見到他們就會以最殘忍的方式殺了他們。

對此喬治毫不在意,他認為這才是軍隊裡應有的秩序,他甚至輕蔑地看待著那些印第安人,因為他們的紅皮膚妻子在送別他們的時候會放聲慟哭,而他,以及其他白人軍官,甚至士兵們的妻子沉靜無比,只有一點輕微的擔憂,這表明白人的女性也要比印第安人更有勇氣,喬治這麼想,然後吻別了自己的妻子,最後擁抱了她,戴上了自己的帽子,“出發!”他大聲叫道,然後車隊就開始動了。

這支車隊裡不但有著五百名士兵,兩名地質學家,還有幾名礦工,與印第安人嚮導——他們就是印第安人最為不恥的叛徒,他們穿著白人的軍裝,剪去了長髮,和白人用同樣的方式喝咖啡,吃麵包,但他們仍然對前往聖山這一事充滿了恐懼,甚至十分地不情願,直到喬治.卡斯特威脅要以違反軍規的名義將他們絞死,他們才垂頭喪氣地隨軍出發。

除了這些人,還有一個軍醫,和一個帳篷醫院,他帶了一些奎寧,碘酊和瀉鹽,以及一些用於麻醉的藥物,很難說裡面究竟都有著些什麼,但一般來說,士兵們若是生了病,這樣的藥物至少能讓他們變得安靜一些,免得打攪到長官的休息。

至於受傷的人,只有極其幸運才有可能活著離開戰場,多數人都因為失血過多,甚至只是因為無法移動,最終飢渴而死。